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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司法责任制,检察长办案动真格——江波均检察长对一起组织、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出庭支持公诉
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改责任制,
我院实行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。
8月9日
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江波均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组织、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。江干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楼军民担任本案审判长。
庭审中
庭审中,江波均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,对七名被告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讯问,出示了定罪量刑的相关证据,对七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有力的指控,并从犯罪构成要件、犯罪后果、社会危害性、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,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有力的答辩,最后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。通过一系列的庭审活动,涉案的七名被告人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深感悔恨,并当庭认罪悔罪,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整个庭审过程历时近九小时。
△宣读起诉书
△讯问被告人
△发表公诉意见
该案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,自提前介入阶段始,按照捕诉一体模式进行办理,在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环节中,江波均检察长前往看守所讯问各涉案人员,历时4个小时突破团伙主犯口供,组织开展了电子数据等客观性证据的调取和审查,对案件证据固定、定性审查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。
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
是司法责任制改革
落地生根的重要标志之一
供稿丨陈慧芳、宋一翔
编辑丨邵日强
/ 江干检察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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